2月1日,无锡市生态环境局作出锡宜环罚决〔2023〕3号处罚决定书。无锡市宜兴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载明:江苏龙诚玻璃钢有限公司因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二楼、三楼车间有打磨、涂胶工序,挥发性有机废气经收集后仅配套除尘设施,未对有机废气进行有效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处罚款4.8万元。
江苏龙诚玻璃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08月09日,注册地位于宜兴市新街街道百合村,法定代表人为谈磊。(记者高允楼)leyu乐鱼体育官方网站leyu乐鱼体育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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