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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yu乐鱼体育官方网站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4-15 12:39浏览次数: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0元(含税),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6,195,000股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4,991,200.00元(含税),2022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该预案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会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主要从事特色复杂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和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9,111.40亿元,同比下降1.60%,发生营业成本16,984.60亿元,同比增长7.80%,实现利润总额4,288.70亿元,同比下降31.80%。

  近年来,医药行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并被列入到相关的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专栏11:新药创制与产业化工程)、“中国制造2025”、《“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等多项规划中,在未来将成为中国经济又一个新的增长点。同时,在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大背景之下,随着人民对于医药医疗需求的增加,医药行业也迎来了更大的发展机遇和需求空间。2016年,在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一些落后产能被淘汰,原料药市场价格良性回升,市场集中度提升带来效益的提升,推动医药行业整体环境有所改善。

  医药行业与其他行业相比,关系国计民生,药品消费支出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生活质量存在较强的相关性,行业周期性特征不明显。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及健康意识的增强,居民对医药产品的需求将推动医药行业未来持续发展。

  2022年1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的《规划》指出,为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推动绿色发展的有关要求,将继续把提高医药工业EHS管理水平,特别是把提高原料药绿色生产水平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希望推动原料药绿色关键共性技术的突破,加强清洁生产技术和装备的开发应用,从源头消除和控制污染,解决危废治理、VOCs排放等制约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建立原料药绿色工厂、园区标准和评价体系,创建一批原料药绿色生产示范企业,打造一批原料药集中生产基地,促进原料药生产向优势企业集中。

  公司主要从事特色复杂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和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一家集科研、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制药企业。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呼吸系统、心血管、抗感染、神经系统、抗肿瘤和女性健康药物的原料药和中间体,具体产品及其用途如下表所示:

  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依托技术平台,选择市场前景良好的产品进行研发、生产,通过注册、GMP认证等多项工作,最终实现产品的上市销售;同时,为了更好的服务客户需求,公司也经营部分医药中间体和原料药的贸易业务。

  公司每年度末根据客户及市场需求情况制定下一年度的销售计划,根据销售计划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组织实施生产。对于客户采购小批量用于研究开发或者验证批阶段的产品,公司会结合该产品的市场前景、市场开拓重要性、客户关系维护等因素综合考虑安排生产。公司生产严格遵循国内外规范市场GMP生产管理模式要求,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规程、岗位标准操作规程、设备标准操作规程、卫生清洁度操作规程、质量管理操作规程、物料存储管理标准等实施产品生产及质量控制,以保证产品生产、存储、质量控制的安全、稳定与规范。

  公司的物流部统一负责采购公司所需的各物资,包括原辅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配件及辅助材料等。公司生产部门根据各自的生产计划,结合仓库库存情况制定月度物料需求计划,经审批后交由物流部统一进行采购。公司建立了相关制度,最大程度上保证公司上游原材料的质量以及确保采购价格处于合理水平,最大限度地为公司节约成本。

  公司超过90%的产品以出口的形式销往国外,少量销售给国内客户。公司以直接销售为主,客户群体主要为原料药、制剂生产企业。由于多年的业务合作建立的商业信任,以及医药原料药和高级中间体与客户注册黏着性强的原因,公司客户需要保持供应商稳定,因此公司大部分客户也相对稳定;其次,为开拓新的市场,部分产品也通过国外经销商进行销售。公司的营销中心统一负责产品销售业务。营销团队通过对市场进行充分的调研,并借助全球的医药展销会、客户拜访、网络、贸易商以及渠道介绍等各种方式进行市场开拓。

  公司在销售自有产品的同时,也从事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的贸易业务。公司主要贸易业务产品与自产业务产品不相同,公司在贸易业务中参与的内容主要包括:①利用自身行业经验,快速地为客户寻找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及产品;②利用自身对药政市场的理解,居中沟通协调,帮助国内供应商提升GMP体系,同时协助其完成原料药及中间体注册程序。

  公司贸易业务以客户需求为切入点,业务人员通过已有客户资源、交易展会、网络查询等方式接洽潜在客户;在收到客户初期需求后,选择和推介质量体系完备、价格具有竞争力的厂家给客户报价、提供样品,协助客户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在商业采购阶段,按照客户的采购需求与已注册的供应商协定采购价格、质量标准、交货日期、付款账期等;公司分别与客户和供应商根据商定的内容签订业务合同,并按照合同内容执行。贸易业务综合考虑产品市场占有率、客户需求及评价、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根据不同的目标执行不同的定价策略和定价技巧。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0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4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00%;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2.0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56%。

  截至2022年年底,公司资产总额为20.33亿元,较期初增长18.09%;负债总额为3.49亿元,较期初增长63.37%;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6.76亿元,较期初增长11.28%;资产负债率为17.15%。公司的资产流动性、偿债能力、现金流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健康。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彭志恩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认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有关制度的情况。2023年度,公司拟继续依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议案》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详见年报全文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新一届董事会任期三年。同意提名彭志恩先生、褚义舟先生、褚定军先生、邱培静女士、王国平先生、李金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提名陈应春先生、苏为科先生和钟永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依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2292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2)和《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2292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发展质量,规范公司运作,提高科学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对部分制度进行修订。

  公司决定于2023年5月5日下午14:00—16:00在公司行政大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3日以邮件结合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及相关人员,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平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参会监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通过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运营管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是客观的、准确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且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人民币5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流动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监事人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有关制度的情况。2023年度,公司拟继续依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议案》制订监事薪酬。

  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发放情况详见年报全文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提名金平先生、杨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2292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2)和《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2292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显示,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0,895,084.7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5,824,415.71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6,582,441.57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419,452,296.53元,扣除已分配利润52,130,00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16,564,270.6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6,195,000股,以此计算预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4,991,2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8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认线年度财务报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财务状况、经营发展规划、盈利水平等因素,同时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公司章程》《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及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6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37元,共计募集资金34,317.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088.5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1,228.4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824.3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8,404.1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75号)。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扬州奥锐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奥锐特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7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及扬州奥锐特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7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天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期末均无余额。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1. 扬州奥锐特药业有限公司新建中试实验中心项目主要服务于企业自身现有的产品开发和工艺改进,提高公司研究开发条件和经济效益,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 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节省利息费用,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流动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奥锐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奥锐特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资料、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奥锐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锐特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编制单位: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年产20吨TAF、10吨倍他米松、3吨布瓦西坦和3吨脱氢孕酮生产线建设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100.08%,超额投入的原因是将募集资金账户的部分利息收入投入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注2] 扬州奥锐特药业有限公司新建中试实验中心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100.16%,超额投入的原因是将募集资金账户的部分利息收入投入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2022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100万元,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两项合计120万元。2023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将以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天健是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其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续聘期限为一年。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执业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作进行了指导和规范。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和内控制度的健全,也有利于保障审计工作的持续性与稳定性。

  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审阅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熟悉本公司经营业务,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恰当的设计审计程序,开展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4月13日,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为防范和降低汇率变动风险,提高应对汇率波动风险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意公司及其各级分、子公司在未来一年内开展合计金额不超过7,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公司原料药和中间体产品出口业务占比较高,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防范和降低汇率变动风险,提高应对汇率波动风险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时、适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合约(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货币互换等业务。公司及其各级分、子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仅为满足公司进出口业务需要,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不做投机交易操作,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外币,且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1、公司及其各级分、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业务主要有远期结汇、售汇业务,以应对公司未来结汇或付汇的金额与时间,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或购汇合约,锁定未来的结汇或购汇的汇率;其他外汇衍生品主要指公司与银行的外汇掉期等业务。

  2、交易对手: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3、合约期限:公司及其各级分、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交易期限均控制在一年以内。

  4、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远期交易业务均基于公司对汇率波动的判断做出的规避汇率风险措施,满足外汇保值的需求。根据需要远期外汇交易采用银行授信的方式进行操作,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5、授权金额与期限:公司及其各分、子公司在任何时点以合计不超过7,000万美元的等值外币金额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

  1、市场风险:如汇率实际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变化趋势发生大幅偏离,公司锁定汇率后将超过不锁定汇率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一定费用损失。

  2、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采购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付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确,leyu乐鱼体育官方网站导致公司已操作的远期外汇交易产生延期交割的风险。

  3、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机构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1、公司已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组织机构、业务管理、风险控制及信息保密相关内容,并明确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选择与经国家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3、公司成立了远期外汇交易管理小组,由该小组行使远期外汇交易管理职责,强化对公司远期外汇交易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执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规定和风险管理制度,密切关注市场走势,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该事项经由董事会通过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均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最高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51.05%,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4月13日,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审议。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可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具体的授信合同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子公司执行董事或子公司执行董事授权人士,办理在授信额度内的银行授信具体申请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办理具体授信业务。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3年4月13日上午在浙江省天台县八都工业园区隆兴路1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大会由公司工会委员会主席召集和主持。本次大会应到职工代表76人,实到7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5月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及时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中包括2名股东代表和1名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选举杨丽微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组建之日起三年。杨丽微女士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杨丽微,女,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leyu乐鱼体育官方网站本科学历。1998年9月至2004年5月,任浙江省天台药业有限公司质检科质量检验员;2004年6月进入公司工作至今,历任公司QC副经理、QC经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QC经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将于2023年5月到期届满。公司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彭志恩先生、褚义舟先生、褚定军先生、邱培静女士、王国平先生、李金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应春先生、苏为科先生和钟永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司已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依据相关规定,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中包括2名股东代表和1名公司职工代表。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金平先生、杨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按照相关规定,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1、彭志恩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4年7月毕业于南开大学化学系。1994年7月至1998年2月,任北京玻璃钢研究设计院工程师;1998年3月至2002年10月,任上海迪赛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部副总经理;2002年11月至2018年8月任上海奥锐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5年至今历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2、褚义舟先生,195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83年9月至1987年7月,任天台山河中学教师、副校长;1987年8月至1993年7月,任天台中学教师;1994年8月至1998年2月,任天台有机化工厂厂长;1998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副董事长。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3、褚定军先生,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7年7月至1998年11月,任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1998年11月至今历任公司研发主管、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4、邱培静女士,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8年9月至1992年9月,任上海第六制药厂API工艺研发设计员;1992年9月至1999年1月,任上海集成药厂技术科工程师;1999年2月至2002年6月,任浙江省仙居制药厂二分厂副总工程师;2002年7月至2003年11月,任上海迪赛诺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项目部及销售部经理;2003年11月至2016年12月,任上海奥锐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月至2017年8月,任上海奥磊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9月至今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

  5、王国平先生,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3年7月至2005至9月任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2005年10月至2015年7月,任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扬州奥锐特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6月至2020年5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6、李金亮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国家万人计划专家,上海市领军人才,上海市优秀技术带头人;曾获得上海市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上海科技企业家创新奖、上海市社会事业精英奖、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商等荣誉;获得天津市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上海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2项。2001年1月至2020年4月历任上海迪赛诺生物医药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上海迪赛诺化学制药公司董事长、上海迪赛诺医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迪赛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国家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上海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2020年5月至2022年8月,任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特聘教授,上海绿色氟代制药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2022年9月至今,任上海奥锐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1、陈应春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九三学社,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2003年11月至今任四川大学华西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新型手性催化剂的设计、合成及不对称催化反应研究以及生理活性物质的设计、合成等方面的工作。重点在手性有机小分子以及金属配合物催化的不对称合成领域开展研究并获得了系列成果,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SCI论文200余篇,参与《Cinchona Alkaloids in Synthesis & Catalysis: Ligands,Immobilization and Organocatalysis》《Asymmetric Organocatalysis》《Organocatalytic Ring-Forming Reactions》等多部英文专著章节的撰写工作。曾荣获四川省第九届青年科技奖、2011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2011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2012 Thieme Journal Award、2012 Asia Core Program Lectureship Award等奖项/称号,入选2014年科技部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青年领军人才、2015年四川省卫生计生领军人才、2016年科技部第二批万人计划青年领军人才。

  2、苏为科先生,196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民革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省特级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历任浙江工学院有机化学教研室助教,浙江工业大学有机化工教研室讲师,副教授,现任浙江工业大学教授。现任教育部化学化工学部委员、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执行主任、国家化学原料药合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绿色化学制药国家和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主任、教育部绿色制药工艺与装备重点实验室主任、浙江省一流学科药学学科负责人、浙江省新药创制科技服务平台负责人、绿色制药浙江省工程实验室主任。2021年12月至今,担任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8月至今,担任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钟永成先生,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党员,本科学历,拥有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职称证书。1991年3月至1999年9月任温岭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所长, 1999年9月至2002年6月任台州天一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2002年7月至今,任浙江中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3年2月至今,担任浙江海宏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leyu乐鱼体育官方网站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议案已经分别在公司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该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入登记,传真或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股东授权委托书(连同其它授权文件)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24 小时前送至本公司登记地点,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一)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3年5月5日下午13:50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69 号”《关于核准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并于发行完成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6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37元,共计募集资金34,317.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088.5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1,228.4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824.3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8,404.1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75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两个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38,113,484.60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98,208.38 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已于2022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相关募集资金的置换。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扬州奥锐特药业有限公司新建中试实验中心项系公司研发中心,该项目主要为公司研发项目提供服务,为公司生产经营带来新的动力,该投资项目涉及公司经营总体而并非某一个单独方面,预计不能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因此该项目未能单独核算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2020年11月1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3,000万元(含 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已全部收回。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合理调度优化各项资源,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理财产品获得投资回报,形成的资金结余为1,041.14万元,

  考虑到项目已基本结束,公司决定将此资金转为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支付项目后续的尾款和质保金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全部销户。

  编制单位: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年产15吨醋酸阿比特龙、4吨丙酸氟替卡松生产线技改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未达到预期的原因系918.37万元工程款尚未支付

  [注2]年产20吨TAF、10吨倍他米松、3吨布瓦西坦和3吨脱氢孕酮生产线建设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100.08%,超额投入的原因是将募集资金账户的部分利息收入投入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注3]扬州奥锐特药业有限公司新建中试实验中心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100.16%,超额投入的原因是将募集资金账户的部分利息收入投入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附件2

  编制单位: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年产15吨醋酸阿比特龙、4吨丙酸氟替卡松生产线月全部竣工投入生产,根据可研报告测算,项目建成后,第一年预计实现税后利润 2,070.92 万元

  [注2]年产20吨TAF、10吨倍他米松、3吨布瓦西坦和3吨脱氢孕酮生产线月全部竣工投入生产,根据可研报告测算,项目建成后,第一年预计实现税后利润 4,957.70万元

020-3663254